收粮人榆树永富村收粮
卖粮后与60万粮款一同失踪
[导读]据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报道,为了把玉米卖上一个好价钱,榆树市城发乡永富村的18户村民今年6月中旬把玉米赊给了粮贩,可到了收粮款的日子却收不到钱。
据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报道,为了把玉米卖上一个好价钱,榆树市城发乡永富村的18户村民今年6月中旬把玉米赊给了粮贩,可到了收粮款的日子却收不到钱。
村民刘立国是18户村民中被拖欠粮款最多的,他说,6月16日,同村的村民刘士东来到自己家说要收粮,并保证两三天内就会把粮款拿回来。由于平时大伙卖粮基本上也都是先赊给粮贩,等粮贩把粮卖给粮点后,再把粮款给村民。而一个多月前,刘士东家买了台货车,说要干收粮的买卖。因为都在一个村里住着,他和其他的17户村民就放心的把粮赊给了刘士东。一般来讲,粮款两三天内就会结清,可村民却始终没有等到刘士东来送钱。
7月1日下午,找到了村民刘士东,他说,18户村民的52万多粮款确实一份没结,不过自己在这件事上也是受害者。刘士东说,自己的远房外甥宋某常年收粮,一个月前,自己和朋友李某买了一台货车,三人打算开始合伙收粮。李某负责运粮,卖粮的事则归宋某负责,也就是说粮款的经手人是宋某,而由于自己是本村村民,因此由自己出面收粮,并承诺在两三天内给村民粮款。6月24日,宋某带着粮食独自一人去了榆树市内的一个粮点,中午12时左右两人还通过电话,知道粮卖的差不多了,而自己也准备当天下午就给村民结清粮款。可直到15时再给宋某打电话,却发现宋某的两个电话都关机了。自己急忙赶到榆树市内,发现车停在收粮点附近,车内账本也在,而宋某却不见了。后来了解到宋某已经和粮点结完账,手里有60万左右现金。
刘士东说,事发后,他也去过外甥宋某家,但宋某不在,只有宋某的妻子在家,她也不清楚宋某的去向。宋某的妻子说丈夫收粮有四五年的时间了,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村民们说,这些粮款是一年的收成,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当时是刘士东收的粮,他们只能找刘士东要钱。刘士东说,宋某并非自己的直系亲属,如今自己也不清楚宋某家里的情况。
对此,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孙柏松律师建议,村民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认定这起事件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如果属于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不属于刑事案件,村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由于刘士东与宋某、李某之间属于合伙关系,因此村民可以将三人一并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新文化
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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