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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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林云

岳林云,女,年10月出生,中共*员,现任常州市司法局地方立法处处长。

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奋斗在法制工作条线,先后从事行*执法监督、行*复议、行*立法等工作,先后获得过江苏省行*复议办案能手、全国法治*府建设先进个人、常州市法制*府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荣誉。她所在的处室先后曾评为市级机关优秀处室、常州市十佳优秀处室等。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该同志充分发挥*员先锋模范作用,第一时间报名参加,担任市司法局志愿者*员先锋队领队,带领10名(后增至14名)*员奔赴天宁街道龙晶桥卡口和红梅南路卡口开展防控工作。该*员先锋队被市委*法委评为抗疫先进集体,相关先进事迹、抗疫日志在

江苏司法行*和

常州司法行*发布,反晌较好,总点击量10万+。

史枫

史枫,年8月出生,民盟盟员,年参加工作,现任溧阳市司法局普法科副科长。

她从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司法行*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为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她把一名普通公务员的敬业奉献精神,传承演绎的越发丰满厚实,努力执着地追求普法的新天地。送法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总能看到她的声影,“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媒体普法她都深度参与。她还大力宣传普法工作,撰写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在《农民日报》《法制日报》《法制网》《江苏法制报》《江南日报》《江苏司法行*》《常州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上登载余篇。曾被评为常州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常州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常州市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常州市司法行*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溧阳市文明职工,撰写的文章荣获常州市*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一等奖。

贺罗凤

自从事司法行*工作以来,贺罗凤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有求必应,通过化解大量的相关典型案例,凭借女性特有的亲和力直接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和预防矛盾激化及民转刑案件纠纷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年贺罗凤通过努力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使她比其他人拥有更高的法律素养,为司法行*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年调解纠纷在40件以上,在基层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她深入村企,结合身边的人和事,结合调解的案例,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余场次,深受群众的欢迎,全镇刑事发案率逐年下降,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诠释了司法行*人的职业精神,展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强劲实力,谱写了优秀的基层司法行*人的动人华章。

上官佳英

上官佳英,年12月生,中共*员,武进区南夏墅司法所工作人员。

上官佳英自年参加工作,扎根司法行*工作13年,任劳任怨,无怨无悔,默默奉献,。始终能够以一名优秀*员标准要求自己,抓普法打基础、重调解破难题、强服务増意识、勤帮教抓重点,强化基础建设,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多次获评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武进区优秀司法行*干警,武进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陆爱芹

陆爱芹,女,年12月出生,现任新北区司法局春江司法所所长。

从事司法工作以来,她不断与时俱进,充实提高法律素养以适应法治*府建设的需要。无论是依申请*府信息公开、行*复议申请的答复,行*诉讼的答辩,还是街道综合行*执法案件及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她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多年来,在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方面,她秉乘真情实意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因人施教、严格管理,鼓励并帮助特殊人群积极融入社会。近年来,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重新犯罪。她先后获得新北区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后续照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推进*府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当下,她甘作一颗“螺丝钉”:坚守岗位、平凡不平庸。

吴冰姿

吴冰姿,现任天宁区司法局法制工作科(行*执法监督科)科长。

在本职工作中重点参与了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致力于提升执法监督效果,汇编了全区近五年来执法司法典型案例,为创建全省法治*府示范区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多年来,她作风良正、团结友爱、认真负责、乐于钻研,曾任重大项目专员和征收工作专员,始终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格言。

李娜

李娜,年生,中共*员,钟楼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年进入钟楼区司法局工作。工作11年来,她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历经多岗位锻炼,逐步从一位司法行*系统新兵成长为业务精通的骨干,用爱心和责任书写出一部感人至深的敬业故事。

“有为争有位,有位创有为”,李娜始终坚持一个理,那就是干事业就是要有作为,就是要创新,要做好一项工作,就必须要动脑筋、勤思考,要一门心思放在自己的事业上。为了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使老百姓真正了解法治,真正做到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李娜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力求创新,成功策划了”法润钟楼·春风行动“暨《宪法》《监察法》宣传专场、送法进招聘会、开通钟楼“普法邮路”等多个普法宣传活动,为推进法治钟楼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区法宣办获评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省“法润江苏”专项活动等荣誉称号。同时她负责的依法治区、新闻、信息工作年年排在在全市前列。她个人被评为“全省司法行*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常州市*法综治系统疫情防控先进典型”等称号。

程荷英

程荷英,女,年5月出生,中共*员,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医学系,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技术负责人、常州市法医临床专家委员会专家。

一直以来,她默默地潜心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以一个女性特有的细致与耐性,沉着应对,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基础,为当事人维权提供科学依据。

她认真细致,见微知著,一次次拨开迷雾见真景。

一名老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鉴定时伤者称双眼看不清东西,陪同家属也称其什么也看不见,但病历记载显示其双眼能见少许光亮。为弄清事实,程荷英决定将其带入视觉功能检查室,让家属在外等候。进入检查室的过程中,程荷英发现老人能绕过那么多仪器设备自如行走,后通过检查发现,老人并不存在视力障碍的病理原因,她与老人及家属沟通后,他们说出来实情,其实就是为了赔偿多一点才声称看不见的,没想到还是逃不过法医的慧眼。

有一个伤者,因厂里因重物落地产生噪声,导致双耳全聋。鉴定时,经主观测试,发现伤者什么也听不见,程荷英便进行客观听力测试,发现伤者双侧耳朵听力均在正常范围。程荷英与立即向家属了解真实情况,家属拿出几本厚厚的记录本,都是家属与伤者在通过文字形式进行交流的记录,这让她无比惊讶。她认真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文献资料,最后分析认为伤者的耳聋并非主观故意伪装,而是在重大事件刺激下,由精神心理等因素导致,是精神性聋或癔症性聋,建议进行精神心理治疗。此鉴定意见得到了当事双方的高度认可。

她关心弱势群体,乐于助人,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贡献力量。

作为常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唯一一名女法医,她主动承担起为妇女儿童维权的工作,多年来累计为余名受害的妇女进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在帮助受害者维权的同时她还对受害者的精神心理方面予以关怀,帮助她们尽快走出生活的困惑。

她曾经碰到过一名经常遭受家暴的妇女,因担心鉴定后丈夫会受到法律制裁,家庭生活没有保障,而迟迟不敢鉴定,程荷英了解后对其进行开导,告诉她其实伤情不重,家庭内部矛盾都以调解为主,但鉴定后对施暴者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可以减少对自身的伤害,后来事情果然向好的方面发展,这名妇女鉴定为轻微伤,当地的妇联找到其丈夫进行了教育,其丈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不再施暴,过了一年多这名受害妇女还特地来感谢她。这让她感到欣慰,自己不仅为受伤的妇女维护合法权益,还能维持她们家庭的和谐与稳定,这正是她做这项工作的初衷和最终目的。

同时多年来她不辞辛苦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提供服务,累计共出诊鉴定余次,免去了当事人的往返奔波,节约了诉讼成本。

她刻苦钻研,积极探索,努力打造司法鉴定“常州品牌”。

在她的积极探索、刻苦钻研下,医院司法鉴定所建成全省较为先进的视、听觉功能障碍评定实验室,其中听觉实验室成为全市首家开展频率特异性客观听觉功能检查的实验室,填补了常州地区在这方面专业的空白,为本市及周边县市公检法司进行听觉功能评定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年在她的积极推进下该所建立了ERP实验室及法医物证实验室,为司法精神病专业的发展及常州地区亲权鉴定项目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该所已经成为了全省参观学习的示范基地,产生了良好的品牌及地区效应。

她共参与鉴定案件10多件,以第一鉴定人身份主办案件近0件,无一例有效投诉,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她于年被评为“常州市优秀反家暴志愿者”,年被评为“常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分团志愿者”;年、年、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常州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她先后在“法医学杂志”、“中国司法鉴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她制作的2篇鉴定意见书曾获得江苏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二等奖及司法部第三届“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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