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女生身高低于,男生身高低于”刷屏了,于是小编找了半天来源,终于发现这是北京教资认定公告的附件~体检要求之一,原话是这样的“脊柱侧弯大于4厘米,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显著胸廓畸形、主要脏器(心、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或男性身高低于厘米、女性身高低于厘米,不宜从事体育类教学工作。”
对此很多网友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小美妞:我觉得可以理解,身高太矮了,篮球框都够不到,怎么当体育老师?树大熊33:这个我不赞同,山东临沂市林清才,就是天生残疾,获得“最美教师”称号,这个怎么说?人家有残疾,思想不残疾,一样能教出好学生……乡巴佬:歧视矮个子的是嘛,我们招谁惹谁了……悠悠晃晃过一生:之前是不是身高低于1.5的就不可以考教师了?这下可好,低于的不可以当体育老师……你怎么看呢?其实身高只是一方面,教资认定体检主要是针对身体有无疾病进行规定的,以北京为例: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或相关教学岗位的工作:
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医院诊断为依据)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各种传染性疾病。
4、各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工作。(根据京教人[]14号文件,删除此条)
5、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
6、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7、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宜从事与化学类、食品科学等相关的教学工作。
8、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5(0.3)。
9、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工作。
10、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
虽然说有些规定的确看起来不近人情,但是细思起来却也有他的合理性,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