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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5 1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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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信背后,张爱玲拨云见月。

记者

阙*

张爱玲百年诞辰。

年前,她诞生在中秋后的第四天。年后,隔着百年月色望回看,再清亮的月光也拢上些许浮云。

岁月不但是个神偷,还是个魔术师,一些事实和真相,被魔术师的手隐藏在身后——直到,关于张爱玲的封通信,逐一重见天日——与庄信正84封、与夏志清封、与赖雅6封、与宋淇邝文美夫妇封……

封信背后,张爱玲拨云见月。

误会1:那张最著名的“遗世独立”照

张爱玲最有名的一张照片,摄于年香港北角英皇道,兰心照相馆:

相片中的张爱玲身着旗袍,微微抬头,露出睥睨俗世般神秘的微笑——最是符合大众对她“遗世独立”的天才想象。

这张照片张爱玲本人也很喜欢,收进了晚年回忆录式的《对照记》,题字留下“怅望卅秋一洒泪”的诗意,似乎更加佐证了众人的想象非虚。

但是在书信集中,她却突如其来地写到喜欢这张照片的特殊理由:“我喜欢圆脸。下世投胎,假如不能太美,我愿意有张圆脸。(正如在兰心拍的一张照相,头往上抬,显得脸很圆。)”

误会2:奇装异服

张爱玲成名上海文坛后,得了个“奇装异服”的“美名”。她姑姑曾经好气又好笑地把锅甩给张爱玲好友炎樱,意思这是她的审美,却落实到张的身上,“可恨炎樱自己不奇装异服”。

比如穿这身去参加聚会,的确有点“技惊四座”。

实际上嘛,奇装异服是有,根源却不是炎樱,而是后母留下的阴影。

张曾经在《童言无忌》里写:“有一个时期在继母统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

中年在信里,她又写:“我小时候没有好衣服穿,后来有一阵拼命穿得鲜艳,以致博得‘奇装异服’的‘美名’。穿过就算了,现在也不想了。”

在美国深居简出再被人见到时,她都穿得很“朴素”。

误会3:孤高清冷,恃才傲物

挚友邝文美曾写道:“在认识她以前,尽管我万分倾倒于她的才华,我也曾经同一般读者一样,从报纸和杂志上得到一个错误的印象,以为她是个性情怪癖的女子……后来时常往来,终于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我才知道她是多么的风趣可爱,孤高冷傲韵味无穷。照我猜想,外间传说她‘孤芳自赏’,行止隐秘,拒人于千里之外……很可能是由于误解,例如,她患近视颇深,又不喜欢戴眼镜,有时在马路上与相识的人迎面而过,她没有看出是谁,别人却怪她故作矜持,不理睬人。”

张爱玲是典型的“生人勿近”,不为人知的温情一面,只对熟人展示。

其实说温情也还嫌不够,对于熟人,张爱玲的亲切几乎能用“可爱”来形容。在香港写剧本时,她给丈夫赖雅的信,末尾写着:“3月16日之后,在你念完MaximillianFerdinandReyher(赖雅全名)的长长名字之前,就会回到你身边。”——听起来简直像浪漫电影的对白了。

与赖雅

有一回,邝文美寄给她一本通俗杂志Coronet(《小冠冕》),她充满愉快地回信:“(你)让我看那篇关于治pimples(青春痘)的文章,比送我金刚钻还好。如果脸上长满pimples,戴金刚钻有什么意思呢?”

误会4:天才梦

与弟弟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天才梦》里的这段话仿佛张爱玲亲笔验证——但写作真的可以只凭天才就筑起空中楼阁吗?

也许是“天才”形象太过深入人心,张爱玲对待写作的诚恳和努力反倒时常被忘记。

离开上海前,为了写《五四遗事》要提到西湖,她特意加入中国旅行社办的观光团,“需要再去看看”。年离开香港去美国时途经日本,“昨天到神户,我本来不想上岸的,后来想说不定将来又会需要写日本作背景的小说或戏,我又那样拘泥,没亲眼看见的,写到就心虚,还是去看看。”张爱玲对旅游没有多大兴趣,年回到香港,既为了做电影编剧,也是想着可以去东南亚转转,将来写小说的时候用得到。

早年在上海,她就自己去小菜场买菜,对卖菜卖肉的都留意观察,回到家里拿出本子记下来——“天才梦”的绮丽,总是让人忘记张爱玲“下生活”的努力:“道路以目”地,看街上的橱窗,看路上女人的绒线衫,也看小饭铺在门口煮南瓜……

在散文《写什么》里,她总结道:“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你可能想象不到她抠字眼有多执着——在和宋淇的通信里,两人常常会为了一个字词来回讨论。

年代,《金锁记》在台湾出版,因文首那句“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张爱玲还特意提醒皇冠老板平鑫涛:“最好注明是年写的,否则三十年前云云,实是五十年前,时代不对。”

误会5:张爱玲离开上海以后如无根之木

张爱玲年离开上海后,一种流行说法是她从此成为无根之木,后半生鲜有创作。有这种传闻很可能因为说这话时一堆遗作尚未出土。现在已被证实是个很大的误会。

事实上,整个五六十年代,张爱玲虽然在海内外文坛都不得志,却从未停止创作。盘算一下张爱玲在“后《传奇》时代”的小说创作——《浮花浪蕊》、《相见欢》、《色,戒》、《五四遗事》、《怨女》(改写《金锁记》)、《半生缘》(改写《十八春》)、《小团圆》、《同学少年都不贱》,几乎又是数本《传奇》的体量。这还不包括她用英语写作的长篇小说——她的题材还是中国,隔着太平洋把根扎回故土。

根据《怨女》改写的英文小说《北地胭脂》

反倒是60年代末,她在台湾二度走红之后,创作开始转向研究——英译《海上花》,详解《红楼梦》——所谓的“张爱玲五详《红楼梦》,看官们三弃《海上花》”。南京的钟鼎世家和上海的长三堂子,都是她童年已有的偏爱,到了老年又像“做侦探一样”,“浪费无数的时间”,去“solveapuzzle”。

误会6:张爱玲在爱丁顿公寓楼下咖啡馆写作

这个谣言也不知道从啥时候流传的——可能是从现在的常德公寓楼下开了咖啡馆开始的吧。传得太久,以假乱真,我都信过几年。

你如果说张爱玲在她姑姑公寓的阳台写作也就算了,毕竟没人能穿越回去爬阳台看看女作家是否正皱着眉头奋笔疾书。但当年公寓楼下存不存在咖啡馆,一查就知道了。

爱丁顿公寓(今常德公寓)

再说你看张爱玲这样的社恐会是个喜欢在咖啡馆写作的人吗?她散文里从来没提过自己在咖啡馆写稿吧?从四溢的咖啡香气里寻找灵感?不存在的。

别说是咖啡馆,连作家必备的道具:书桌,对张爱玲来说也常常是不存在的——她在香港是“拘束地在床侧的小几上写稿”,在美国时只有一张“上海人所谓的夜壶箱,立在床头”,晚年更只把纸板箱当书桌,草稿就写在信封的空白处。

“一添置了这些东西,就仿佛生了根。”过分正式的书架、书桌,对她可能反而是写作的阻碍。

关于张爱玲的写作环境,只有这些是真的——用61号派克笔,黑墨水,写信通常用“洋葱纸”,家里被三盏二百烛(支)光的灯照得整夜亮如白昼,电视机也一天到晚地开着当作背景音。

对了,常德公寓楼下那个咖啡馆有个恶俗的名字叫“千彩书坊”,开张的时候我去打卡过,咖啡难喝且贵,墙上书架一溜张爱玲,塑封着,一看就是个专斩情怀冲头的地方。这不奇怪,但奇怪的是:既然要卖情怀,既然开在张爱玲楼下,有什么理由不叫“第一炉香”?叫“第二炉香”也行啊!

误会7:小资代言人

不知是幸运是倒霉,张爱玲一度跟“上海”一样,成为小资icon。

虽然现在“女权”看起来也不像是个褒义词,但还是想说,相比“小资”,不如说张爱玲“女权”更合适。

她的女权觉悟自然是被逼出来的——家里的男性都是废柴,妈妈和姑姑却象征独立、文明、现代化,有美有力量。但是现实中,姑姑本该分到的宋本书给异母兄抢走,妈妈分到首饰和古董舅舅却分到全部的房地产——社会并不因为女性自立自强男性堕落无能就给她们一个公正的待遇,不管是继承遗产还是事业婚姻——这更加刺激了张爱玲从小就预备靠自己的决心。

母亲*逸梵是对张爱玲价值观影响最深的人

早在《私语》里,她就写下:“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雷峰塔》里提到父母离婚,写的又是:“离婚对琵琶是个新玩意,初始的畏惧褪去之后,她立刻就接受了,家里有人离婚,跟家里有汽车或出了科学家一样现代化。”

在上海谋生,她乐于被视作“自食其力的小市民”,不知道耳边有没有响起《雷峰塔》里琵琶母亲的话:“坐在家里一事无成的时代过去了,人人都需要有职业,女孩男孩都一样。”

写男女之事就是小资文学吗?夏志清评道:“《传奇》里的很多篇小说都和男女之事有关:追求,献媚,或者是私情;男女之爱总有它可笑的或者是悲哀的一面,但是张爱玲所写的决不止此。人的灵*通常都是被虚荣心和欲望支撑着的,把支撑拿走以后,人变成了什么样子——这是张爱玲的题材。”

误会8:张爱玲是玫红色?

这个误会怕是与小资一脉相承,反正女作家就给搭配一款玫红色。最近百年诞辰纪念刊物中就不乏这样的用色:

《印刻》杂志

想提醒编辑:纪念一位作家,起码先了解一下她喜欢什么颜色吧?在散文里张爱玲明明白白写过:“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蓝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

《传奇》初版封面,就是这样的蓝绿色。

年初版《传奇》

误会9:把《小团圆》当传记素材用

年《小团圆》出版,引发对号入座狂潮。书中人物有源可溯与否本来是见仁见智的事,但可笑在于此后无数“作家”将《小团圆》内故事直接征引来当作传记内容,直接把小说等同于自传。

如果他们有耐心等到年《雷峰塔》《易经》出版,恐怕会发现——这两部张爱玲写于-年的英文小说,才真像自传——把女主角“琵琶”改成第一人称“我”,你再看看?比九莉更加张爱玲。

说这话不是要大家再去《雷峰塔》《易经》里对号入座,而是一个发现——张爱玲如果是一张油画,那么当你读《传奇》的时候,你只看到油画本身;当你读《小团圆》,你等于是擦掉《传奇》的油彩之后,意外发现底下还有一张油画,和表面那张很有差别;再等到读《雷峰塔》《易经》,竟然又是一张新画——张爱玲这套油画足有三层!每层都可以玩一个“大家来找茬”的游戏。

举个例子:关于牵着母亲的手过马路这件事,张爱玲写过三次。

第一次,散文《童言无忌》年:“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

第二次,英文小说《雷峰塔》,约年:“(露)正要走,又踌躇了一下,仿佛觉得有牵着她(琵琶)手的必要,几乎无声地啧了一声,抓住了琵琶的手,抓得太紧了点,倒像怕琵琶会挣脱。琵琶没想到她的手指这么瘦,像一把骨头夹在自己手上,心里也很乱。这是她母亲唯一牵她手的一次,感觉很异样,可也让她很欢喜。”

第三次,小说《小团圆》,约年:“(蕊秋)正要走,又踌躇了一下,仿佛觉得有牵她(九莉)手的必要,一咬牙,方才抓住她的手,抓得太紧了点,九莉没想到她手指这么瘦,像一把细竹管横七竖八夹在自己手上,心里也很乱。在车缝里匆匆穿过南京路,一到人行道上蕊秋立刻放了手。九莉感到她刚才那一刹那的内心的挣扎,很震动。这是她这次回来唯一的一次形体上的接触。显然她也有点恶心。”

看得出来,鼎盛时期的散文描述里,偏重的是修辞;英文小说隔着一层语言,反而能暴露内心真实想法;到暮年对自己和他人下笔皆毫不留情,刻意地扫兴——单看散文,我会感觉这对母女的关系是外冷内热,关系不亲密改变不了作家对母亲的崇拜心理;单看《小团圆》,却是截然相反的感觉,母亲唯一一次的亲密举动,带来的只有生理上第一时间的嫌恶;再看《雷峰塔》,才意识到原来散文时期的理解才是对的,那一刻,她不是嫌恶,她是欢喜的。

所以你看,这三张因为创作时间不同而互相层叠互相覆盖的油画,前后两张都更有修辞性——青年时期偏向助兴,老年时期偏向扫兴,只有中间这张,反而更接近事件的真相。

误会10:晚年江郎才尽

“绚烂归于平淡”,这句话常被用来形容张爱玲晚期风格。《传奇》时代是繁花盛放的园圃,后《传奇》时代是枯瘦荒芜的老枝——这形容大抵不算错,只是,不能等同于江郎才尽。

前半生,她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后半生,她在传奇里寻找普通人,所谓“绚烂归于平淡”者,即是小说中传奇成分的减少、反传奇风格的增加——她从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变成刻意淡化情节的作家。各种反高潮的运用,穿插躲闪的写法,令她后期的小说比起从前“第一眼美人”般的惊艳,更多出许多“犹抱琵琶半遮面”。

后《传奇》时代,她的文字密度在降低,文字间的褶皱却越来越密——精工雕琢到能够单独摘出来奉为“张氏经典语录”的艳异句子越来越少,平淡而近自然中的“意在言外”却如绵里藏针一般密密插下。“要在两行之间另外读出一行。”

你问我偏好哪个时代,我当然更喜欢《传奇》,但并不认为后《传奇》是江郎才尽——“平淡而近自然”是张爱玲对文学最高的评价,这“反传奇”的新写法虽然不讨好,但以她年龄、阅历、处境的改变,要她在写作上重吃《传奇》的回头草,恐怕再无可能。

若说早期“张腔”尚可模仿,后期的“张调”则连祖师奶奶的信徒都无从下手。曲高和寡,是有的。

误会11:活在金句里的张爱玲

“张爱玲说过:去经历,去做你想做的,去选你爱的,而不是别人眼里正确的,你的一辈子应该为自己而活。”

“张爱玲说过:如果爱上你是错的,我不愿对;如果放弃你是对的,我宁愿错一辈子。”

“张爱玲说过:我是一个多么骄傲的人,被你拒绝一次之后,便不会再主动了。”

“张爱玲说过:好的坏的就照单全收吧,不要任何事情都跟别人讲,这世上真的没有感同身受,只能冷暖自知。”

“张爱玲说过:一件事如果让你变得丑陋,不要去做。一个人如果让你变得不可爱,离开他。”

——张爱玲:我没说过。这些都是一个东北作家说的,她也叫张爱玲。谁叫我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班级里就有两个同名。

除了“爱玲”,她最近还被发现有一个更恶俗的笔名“爱珍”——倒不是她自己起的,是做翻译的时候不想署真名,但出版方又想用她名字做招牌,答应她改个名字以后,故意把“玲”字写成“珍”,还用了某种让“珍”看起来能特别像“玲”的字体……于是最近陈子善教授就发现了2本署名“爱珍”的翻译小说《海底长征记》和《冰洋四杰》,经考证译者就是“爱玲”。

最新出土的译作

误会12:离开上海后张爱玲和印度女友炎樱再无往来

首先:炎樱不是印度人,是锡兰籍(斯里兰卡)。还有一个事常常被忘记:炎樱不会说中文,所以《炎樱语录》都是张爱玲翻译的,她们用英语交流,偶尔也说日语——张爱玲在港大时学过一点日语。

炎樱后来和张爱玲断交了吗?也没有。张爱玲在港大复学期间,还去日本找过炎樱,想托她找份工作,未果而返。后来两人都去了美国,张爱玲在纽约的第一个住所:救世*女子宿舍,还是炎樱介绍的。年张与赖雅结婚时炎樱还有出席(但并不是证婚人)。

与炎樱

但两人的关系自不如往年亲密,聚少离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炎樱是个社会人儿,父母是珠宝商,家境殷实,她的如鱼得水大约也曾引起张爱玲惘惘的身世之感吧。

比如战时两人从港大休学,回到上海同入圣约翰大学文学系,张念了半年无力支付学费,转而写稿为生,炎樱一直读到毕业;再比如,“炎樱在日本来信说,凭着自己的蹩脚日文而做过几亿的生意,我都能明了。假如我在她的地位,我也会同她一式一样——所以看见一两个把金钱看得不太重的人,我总觉得诧异,而且非常佩服。”(张的信)

晚年()炎樱还会在写给张的信里炫耀自己美丽、深得老公喜爱……年张去世后记者采访炎樱,她也会说起自己年底又将再嫁……这……

同学少年多不贱,难免张同学就不太想参加同学会了嘛。

误会13:张爱玲与杨绛钱锺书交恶

网上流传杨绛对张爱玲的非议,“死要出风头,故意奇装异服,想吸引人”之类,真假未知(毕竟我只研究张的书信,未及杨绛)。但张爱玲并未与这对夫妇交恶——他们交集几乎没有,但她在书信中数次言及钱锺书,都是说他:“有吸引力,人缘好”,说他的演讲很有趣,人也很渊博,个性大概非常会做人……别人征求意见要将她的小说与杨绛收入一个集子,她也没有异议。

误会14:写《殷宝滟送花楼会》是报复傅雷

年5月,傅雷在《万象》用笔名“迅雨”发表《论张爱玲的小说》。提出不少批评意见。年11月,张爱玲发表小说《殷宝滟送花楼会》,内中写了殷宝滟(成家榴)与教授罗潜之(傅雷)的婚外情,成读到小说后与傅雷分手。这篇小说常被认为是张爱玲对傅雷差评的“打击报复”。

实际上呢,张爱玲直到年赴港认识宋淇之后,才从他口中得知迅雨就是傅雷。宋淇在《私语张爱玲》中写道:“爱玲当初也不知道作者是谁,还是南来后我告诉她的。她听后的反应是惊讶,但也并没有当作一回大事,因为爱玲向来对自己的作品最有自知之明,别人的褒贬很难摇动她对自己的估价。”

再回想当年的笔战,其实傅雷给出的不光是批评,还将《金锁记》奉为“文坛最美的收获”,言辞中尽是恨铁不成钢的恳切——是善意是恶意,张爱玲不会读不出。张对此最直接的回应其实是写了一篇散文《自己的文章》:“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壮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你骂你的,我写我的。我有坚持自己风格的自由。既然不动气,自然更不需要报复了。

有意思的是,晚年张爱玲屡屡自我批评,说当年腰斩的《创世纪》《连环套》越看越差,似乎对当年傅雷的批评变得认同——甚至于当年就将两篇小说腰斩、停止连载,未必没有受到傅雷的影响。(其实我觉得《创世纪》挺好的,而且从来不觉得《创世纪》未完。)

但是奈何有些人就觉得她在打击报复——台湾最矛盾的张学研究人唐文标,到60年代还质疑宋淇说话没根据,他凭什么知道迅雨就是傅雷,还能告诉张爱玲?答案很简单啊,因为傅雷在上海住的安定坊房子就是宋淇家的,跟宋淇是比邻而居,聊天告诉他的呗。

宋淇邝文美夫妇

误会15:张爱玲没有生活,故事都是杜撰的

香港大学学籍登记表

上海成名之初的张爱玲的确谈不上阅历丰富,所有人生经验不过是——李鸿章的曾外孙女、出生在上海,幼年迁居天津,学龄回到上海就读于圣玛利亚女校,远东区第一名成绩考进伦敦大学,因战事改入港大,再因珍珠港事变做了一段时间的战地看护,坐船回到上海……客观地说,年纪小,资历浅,但已经是同时代普通同龄女孩子一辈子也不曾经历的人生了。

《传奇》里的故事是杜撰的吗?显然非常不是。最近有评论家提出一个观点:“张爱玲小说的谜底都在散文里”——我深以为然,转念一想,又觉得不用散文来解谜,小说本身既是谜面也是谜底。

比如《金锁记》写的是李鸿章嫡长子李经述三子李国煦夫妇的故事。

比如《红玫瑰与白玫瑰》,“白玫瑰中男主角是我母亲的朋友,事情是他自己讲给母亲和姑姑听的,那时我还小,他以为我不懂,那知道我听过全记住了,写出来后他也看见的,大概很气——只能怪他自己讲”。

再比如《茉莉香片》中的言子夜原型,又是张爱玲港大读书期间的中文系老师许地山——“许”字拆开,半言半午,以午对应子夜,倒是许久都没被读者发现。在港大读书时,女生宿舍“圣母堂”位于山顶宝珊道,港大教员宿舍也在山上,张爱玲常走的这条山路,后来就成了言子夜女儿回家的路——“她的家就在山巅。路还是黑的,只看见她的银白的鞋尖在地上一亮一亮。”

又比如《十八春》里沈世钧在南京的家,很可能出自炎樱那位住在南京的大姨妈。形容顾曼桢的那一句“她有这么个脾气,一样东西,一旦属于她了,她总是越看越好,以为它是这世上最好的”——其实是张爱玲自己的性格。

像这样的例子大概比比皆是,研究者如果有兴趣有能力搞清楚张门*门孙门那些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也许张爱玲每部小说的主人公都能“对号入座”。

应了她说的话:“生命有它的图案,我们唯有描摹。”

误会16:《色,戒》影射郑苹如丁默邨

这是年电影《色,戒》公映后才开始广泛流传的谣言。

实际上,张爱玲与宋淇通信里已经提到过故事的来历——角色原型只是宋淇燕京大学的一批同学(见水晶《访宋淇谈流行歌曲及其他》):“主角当然不叫王佳芝。那时候燕京有一些大学生、中学生,爱国得不得了,自己组织一个Cell(单位),也没有经验,就分配工作,家里都是大少爷……”

至于说《色,戒》美化汉奸,我想反而是电影版的结尾与小说大异其趣,用梁朝伟的眼泪表示“汉奸也有人性流露”——小说结尾,易先生得知王佳芝死讯,完全是喜滋滋的:“脸上又憋不住的喜气洋洋,带三分春色。”从头到尾,他只把自己和她的关系当作猎人与猎物,虎与伥:“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

批评者曾说这一段令人看了毛骨悚然,张爱玲回说:“‘毛骨悚然”正是这一段所企图达到的效果,多谢指出,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老易一哭,这个味儿就不大对

误会17:张爱玲从不写劳动人民,没有一点同情心

是,张爱玲喜欢写遗老遗少,那是她最熟悉的故事。还记得她那句话吗?“我又那样拘泥,没亲眼看见的,写到就心虚……”非要她抛开生活经验去写完全不熟悉的产业工人吗?

再者,说张爱玲没写过劳动人民一定是读得她少——她的短篇小说《桂花蒸阿小悲秋》、中篇小说《郁金香》和《小艾》写的都是保姆,充满了同情,那也是她能够接触到的劳动人民。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张爱玲《写什么》)

整个上海都是她的橱窗

陈子善教授说:“人们一贯反而是忽视了她作品里的时代性——她并非机械地描述时代事件,但你能从她的作品里见到与时代的遥遥呼应——《封锁》的背景是空袭,《等》既是战乱时在推拿诊所排队、也是‘奚太太’在‘等’自己的丈夫从内地归来。但她最大的好处,还是在于超越了时代性,让后世的人们也能与她共鸣。”

误会18:晚年的“虫患”是妄想症

有句*鸡汤叫“孤独的人是可耻的”——看客大概很愿意把晚年遗世独立的张爱玲往精神病范畴靠一靠。年开始,张爱玲因公寓跳蚤虫患不断搬家,最多时甚至每周都要换汽车旅馆。“虫患”持续经年,又与她年轻时的名言“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遥遥呼应,更加坐实了人们关于“癔症”的判断。

现在,这个误会能被千封书信证伪——

首先,美国有跳蚤吗?有,而且不少。一个证据是,当时的公寓每半年会派“杀虫人”上门,挨家挨户喷射药剂灭蚤,不是独她一家有问题。另一个证据是,写过《张爱玲在洛杉矶》的张峿樇曾在文中提到自己的跳蚤经历:“几年前(年左右)住过纽约哥大附近一个公寓,刚搬进去就有邻居特意过来说搬走的一家有床虫(一种跳蚤),我没当回事,心想不过是某种虫,也值得这么郑重。结果住了不过两周就被咬得肿头肿脸,彻夜难眠……最终被小虫唬得仓皇解约,落荒而逃。”

其次,跳蚤真的给张爱玲造成很大的困扰吗?还是她过分紧张了?来看她的身体症状:“像鲨鱼见了血似地飞越蔓延过来,团团围住,一个多月不收口。一天天眼看着长出新肉来又蛀洞流血……”

张爱玲住过时间最长的公寓,位于好莱坞金斯利北街

问题是,为什么别的美国人不至于这样为了跳蚤侵扰反复搬家呢?我自己的判断——跳蚤是有的,张爱玲的皮肤症状也是有的,但她的皮肤症状和跳蚤之间未必有直接联系,只是看起来像/或者一部分是跳蚤叮咬的结果。证据是她的皮肤科医生曾认为她的皮肤极度敏感。

是什么让她固执地认为症状一定与跳蚤有关呢?我猜是从小就讨厌虫子叮咬的恐惧——反过来想想,为什么她当年会写下“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正是因为她讨厌虫子,一切虫子,除了跳蚤,蟑螂、霉虫、花甲虫、蚂蚁也一律深恶痛绝——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讨厌虫子在先,晚年虫患在后。以往我们都是颠倒了因果:以为先有名句,后来她才验证了自己的预言,一语成谶。

误会19:张爱玲只吃蛋糕甜食

这大概是翻垃圾的戴文采留下的印象吧(戴女士今年死了,祝她安息)。

来看看张爱玲到底吃些什么——

“一天两条鱼,深绿菜叶,无盐花生酱,水果不好就吃黑枣……不得不吃馆子的时候就叫个青菜炒肉片之类,不吃饭,把菜全吃了,荤素都有了。”

“我越是胃口坏,越是肯费事,加上十几种香料——不辣,很淡,因为这里的肉,鸡有膻味——虾,番茄,厚奶油做的汤,都是当饭的,饭只是点缀点缀。”

“我其实最注重均衡饮食,除了淀粉质吃得少,高蛋白质胆固醇太高,影响心脏。现在也改吃脱脂牛奶了。”

“自己做青椒炒蘑菇,用培根油代替火腿油。”

……

张爱玲很可能胃口不大,肠胃也不见得坚强,但她倒是——不亏嘴。

误会20:张爱玲家徒四壁晚景凄凉

张爱玲离世几天才被发现遗体,最后的居所堪称家徒四壁——床可折叠,椅可折叠,任何家具都轻便得可以拎起就走。这是当年辗转汽车旅馆“流浪”生活留下的印迹,自然也被大众媒体视为“晚景凄凉”“穷困潦倒”“形影相吊”。(当然也有人写她去世时身着赭红色旗袍,书桌上的钢笔帽打开着,稿纸上有正在创作的小说《小团圆》……唔……首先张爱玲就没有书桌……)

晚年的张爱玲常被误认为“贫困潦倒”,这可能是因为世人只知遗嘱执行人林式同在她的遗产里仅发现一万美元的存折。殊不知在香港,张爱玲还有稿费委托给宋淇夫妇,由宋家代为理财。据宋以朗透露:“不用十年就多了十倍,我父母每个月都会给她一份简单的财务报告,到90年代这笔钱已经有差不多万人民币了。起码可说是中产以上。”

张爱玲除了当作家,从来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她自称在财务上“长期没有半点安全感”,因此对自己的财务安全总是念念不忘,既不待薄自己,也从不铺张,“习惯拿到钱就留着过日子,也不怎么省,就是不会撑场面。”

洛杉矶罗彻斯特大道,张最后的居所

再说房子。张爱玲对生活地的标准,一句话就能概括:“我不喜欢小城。”她托朋友找公寓,来来回回也只有几个要求:“一间房的公寓,有洗澡和烧饭的地方。房子不太老,比较干净。此外都随便,家具可有可无。”

至于大限来临时的结局,如果张爱玲自己亦能预见的话,我想她只会说一句:

“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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